《阳光姐妹淘》真人秀综艺植入广告

基本信息

《阳光姐妹淘》真人秀综艺植入广告
  • 名称: 阳光姐妹淘综艺
  • 上映/播出时间:
  • 主创人员: 制片人:刘姝
    主要嘉宾:柳岩、娄艺潇、蒋梦婕、毛晓彤、周洁琼、张佳宁、欧阳娜娜、陈乔恩
  • 类       型: 真人秀,综艺
  • 出品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场景互娱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定象互动(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梗       概: 每期一位明星邀请2到3位自己曾经的闺中密友,来到“阳光小屋”,在这里她们一 起度过一天一夜,24小时的甜蜜时光。一起游戏、一起聊天、一起分享过往,同 吃同住,最后共同完成一个任务:姐妹淘DIY一张专属于她们的菜单,并亲自动 手烹饪出一顿闺蜜们的专属“晚餐”,在熟悉的味道中,找寻属于她们的快乐时光。 《阳光姐妹淘》展现了当代女性温暖美好的友情面貌、时尚鲜明的生活态度,以 朋友间互相理解和治愈的正能量情感价值观,也帮助因为疫情丢失了“上半年”的 人们找回久违相聚的欢乐,引导观众重拾对友情、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相关剧照

商家权益

合作权益
① 官方海报横版2张,竖版2张
② 当期宣传视频30秒&57秒
③ 节目名称
④ 授予“联合推广合作伙伴”称号
⑤ 授权资源应用
⑥联合宣传推广
授权有效期
自授权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

合作企业资质要求
拥有自主品牌;
资质齐全;
拥有产品或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生产并达到要求的产品。注册商标、质量标示、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成分及保质期等商品和服务描述详尽。)

基本资质要求
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 ;
国家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产品相关证书及资质认证;
相关证书包含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
产品相关资质认证:该产品获得的由地方、国家、专业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相应资格认证证书等。

注意!以下企业不接受合作
医疗药品、保健品、互联网金融、成人用品、烟草、危险化工品及不符广告法要求的行业;
出现负面报道过多的企业,如涉及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
企业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至今未满6个月的。

联合推广使用范围:
1.宣传渠道:各类平面广告、户外广告、地铁广告、网络广告等;
2.品牌自有官方媒体:官网、微博、微信、抖音等;
3.网站渠道:官网首页、电商平台banner (不适用于产品详情页) ;
4.企业内部、线下销售终端(品牌自有门店或专卖店)装饰、各类线下活动的现场布置物料;
5.品牌可使用的宣传名义如下:《阳光姐妹淘》 综艺“联合推广合作伙伴”
6.严禁使用于产品内外包装。

联合推广形式:
授权品牌方使用版权方提供的主视觉海报,品牌方在不改动海报素材的前提下可使用海报以标准模板格式添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实物图、产品广告语、产品名、宣传语等品牌信息,用以在企业内部、线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渠道使用,用以吸引消费者及经销商眼球,提高品牌美誉度。
 
海报示例
使用规范:
1、海报部分不得进行编辑及修改
2、品牌方宣传部分不得出现在原海报上,且不超过整体海报设计版面的三分之一
3、品牌方可在海报设计区域将品牌及产品信息与IP内容进行结合
 
应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