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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城市“形象代言人”不能只看流量

选择城市“形象代言人”不能只看流量

背景:

据北京警方通报,朝阳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朝阳某小区卖淫嫖娼。警方将卖淫违法人员陈某卉,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查获。两人均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朝阳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

不久前,李某迪因嫖娼被拘,作为当红明星的他在一日间跌落神坛,2020年官宣他为城市形象代言人的广州,立即终止了其代言人资格。尽管如此,其丑闻给这座城市带来的舆论困扰短时间内也无法完全消除。这不禁让人质疑,这位形象代言人到底是如何筛选出来的?

据了解,李某迪的确曾荣誉加身:18岁就曾获得第14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曾5次登上央视春晚;被波兰政府授予“荣耀艺术”文化勋章,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中国人。在很多人眼中,他都是不折不扣的“优质偶像”,也因其才华和颜值吸引了大量粉丝的簇拥。在城市发展愈加需要流量效应加持的今天,李某迪被广州选为“形象代言人”,在很多人看来也顺理成章。

事实上,选拔“形象代言人”本身也没有错。大到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小到某个领域,代言人都有其独特作用。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濮存昕就是国家艾滋病形象大使、北京市创卫公益形象大使,而他在这两个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选择什么样的人担任“形象代言人”,通过什么方式选拔“明星形象代言人”,才是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形象代言人”要有良好的人设,这既包括才华能力、社会贡献等外在条件,更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心理健康等内在涵养,尤其是需要做到表里如一。

但现实中,有些代言人选拔的标准却有很强的功利性,看重的是外表的光鲜,特别是他们身上所拥有的高流量。随着社交媒体、短视频等的流行,流量效应对城市发展的加持,比如在旅游、招商、人才引进等方面,作用不断提升。这就让一些“网红”明星、“小鲜肉”们有了更多机会。然而,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善于伪装、精于世故。这种“德不配位”的“形象代言人”,如何能起到好的榜样、好的引导和宣传作用呢?

李某迪的丑闻,给“形象代言人”的选拔敲响警钟。需要什么样的形象代言人,不能只由决策者说了算,要多听群众意见。不能只看表面和眼前,更要看内在和长远。不能只盯着那些当红明星代言,只看高流量,更要考虑那些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劳动者。

来源:《人民法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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