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内容:品牌方向艺人或其商务经纪公司购买一定数量(一般为6张以内)的艺人自有版权形象照片的使用权,用于品牌或产品的平面宣传。此合作为非独家形式,即艺人可同时再接受同行业其他品牌的商务邀请,明星称谓为形象大使。
使用方式:平面广告及媒体:包装、报纸、杂志、灯箱、网站、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公共汽车车身广告、 广告小礼品(非卖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
付款方式:在线签约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使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增加使用地区请联系我们。
产品内容:品牌方邀请艺人出席企业既定时间、地点、形式的现场商业活动,为企业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工作内容:活动嘉宾: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包括后场时间;合影在10张以内;媒体采访;现场互动。
演唱嘉宾:现场演唱歌曲。
直播活动:直播互动。
表演嘉宾:现场表演节目。
使用方式:只针对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
付款方式:2次 签约当日或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付全款的50%,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
使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增加使用地区请联系我们。
产品内容:品牌方邀请艺人担任公司或旗下品牌、产品形象代言人,艺人须按照双方合作协议为品牌提供相应的形象代言服务,同时需参与一定数量的代言工作,如:平面拍摄、影视拍摄、公关活动等工作。明星称谓为形象代言人。
工作内容:平面拍摄: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8小时工作,包括化妆、换造型及用餐时间。
影视拍摄: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12小时工作,包括化妆、换造型、用餐及录音时间。
商务活动: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2小时工作,从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工作结束(包括候场时间)。
使用方式:
1.平面广告及媒体:包装、报纸、杂志、灯箱、网站、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公共汽车车身广告、 广告小礼品(非卖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
2.影视广告及媒体:经由中国大陆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的电视频道(包括有线、无线及卫星频道)和电影、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10秒、15秒、5秒。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
产品内容:品牌通过艺人在电商直播平台的个人/品牌/第三方直播账号对品牌产品进行相关的介绍推荐,通过视频直播及直播素材授权的形式进行产品销售。
直播回报:
1.每款产品讲解时长5-8分钟
2.明星微博/微淘提前预热
3.直播当天授权直播产品使用“XXX明星推荐”
4.平台推荐:banner、中插、弹窗等(视实际情况而定)
5.直播期间高品质艺人推荐产品视频切片
肖像使用权:艺人直播海报/视频/gif等直播素材放在宝贝主图或详情页使用X个月,仅限淘内渠道。
自媒体传播:
1.抖音短视频发布:直播素材切片短视频种草
2.橱窗链接:品牌单产品链接,停留时间3个月
使用方式:只针对艺人对该产品进行推荐的素材进行直播平台范围内的营销使用。
付款方式:套餐费用+20%-30%抖音带货分成
2015 国际泳联跳水系列赛迪拜站女子单人10米台亚军 获奖
2013 国际泳联跳水系列赛莫斯科站女子单人10米台亚军 获奖
2012 国际泳联跳水系列赛莫斯科站双人10米台冠军 获奖
2012 国际泳联跳水系列赛莫斯科站女子单人10米台冠军 获奖
2012 国际泳联跳水系列赛迪拜站双人10米台冠军 获奖
2012 国际泳联跳水系列赛阿联酋迪拜站女子单人10米台冠军 获奖
2011 国际泳联世界跳水系列赛北京站女子单人10米台冠军 获奖
2011 中国跳水明星系列赛(济南站)女子10米跳台冠军 获奖
2011 中国跳水明星系列赛(武汉站)双人10米台金牌(与汪皓) 获奖
2011 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双10米跳台冠军 获奖
2010 广州亚运会女子双人10米台冠军与(汪皓) 获奖
2009 全运会女子单人10米台冠军 获奖
2006 全国锦标赛女子单人十米台冠军 获奖
2004 全国跳水锦标赛女子十米跳台第五名 获奖
2003 全国少儿跳水赛独揽三金 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