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回报内容 |
说明 |
广告回报 |
冠名称谓 |
演唱会正式命名为 “企业名称2022李紫婷FIND MI.ME 个人巡回音乐会”,并以此称谓出现在演唱会的所有宣传物料及媒体上。 |
赞助定位:冠名单位(LOGO+名称) |
在演唱会所有广告宣传中重点体现独家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
宣传预热期 |
艺人预热期宣传视频官宣冠名企业。
艺人官方微博、主办方官方微博直发演唱会宣传内容并@冠名品牌官方微博。 |
演唱会现场(开场前) |
通过大荧幕播放冠名企业/品牌的视频广告(60秒)不少于5次。 |
演唱会现场 |
派发印有冠名企业商标及名称的塑胶Pong-Pong棒(或荧光棒等)。 |
演唱会现场 |
场馆内外可放置冠名企业/产品的宣传横幅、广告指示牌及商品展示区,以及派送其产品宣传单册
演唱会现场或赠品。(需由企业自行制作) |
演唱会现场 |
艺人在台上致谢词鸣谢冠名企业。 |
实物回报 |
门票 |
冠名企业将获回赠价值相当于赞助总金额20%的演唱会门票。
冠名企业不可将赠票作转售用途,所有赠票将在演出前7天统一分发。
冠名企业若要将赠票作为产品促销之用,有关文宜广告设计及文案,需提交主办方审核同意。 |
艺人合影及签名海报 |
冠名企业领导将能与艺人合影留念5组及获得签名演唱会海报20张,加赠演唱会宣传海报30张。 |
授权回报 |
宣传版权授 |
冠名企业可在合同期限内以本次演唱会冠名赞助商名义,使用本次演唱会的名称及演唱会海
报肖像进行企业宣传或产品推广,但具体活动内容须于公众曝光前得到主办方确认。 |
其他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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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其他合作方案与主办方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