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

高露,1982年10月8日出生于北京,中国内地女演员,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
1999年,因出演个人首部影视作品《如梦年华》,从而正式出道。2003年,主演都市青春时尚剧《阳光丽人》。2006年,主演都市情感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2011年,在家庭剧《家的N次方》中饰演的薛之荔。2015年,主演都市情感家庭剧《爱情合约》;7月24日,领衔主演的都市情感剧《小爸妈》首播。2016年,主演都市情感剧《且行且珍惜》。2017年,主演都市情感剧《复婚前规则》。2018年9月,主演都市职场剧《完美关系》。2019年3月1日,出演的都市情感剧《都挺好》播出;8月,高露首次接触喜剧录制《跨界喜剧王》第四季,在北京卫视播出。2021年5月,主演的当代农村剧《温暖的味道》播出。
当前位置:首页 > 明星代言

艺人信息

  • 姓  名 高露
  • 别  名 栗子姐、露露
  • 英  文  名 Gao Lu
  • 国  籍 中国
  • 民  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82-10-08
  • 星  座 天秤座
  • 身  高 167 cm
  • 体  重 43 kg
  • 艺人地区 北京
  • 毕业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
  • 个人爱好
  • 婚  姻 已婚
  • 配  偶
  • 职  业 演员
  • 人物评价 在都市情感剧《小爸妈》中,高露的表演张弛有度细腻自然,既接地气,又不落俗套,将一位“甜中带辣”的80后母亲塑造得立体鲜活。在家庭轻喜剧《老公们的私房钱》中,高露将郑婷婷这个人物塑造的颇为极致,不仅奉献了大量表情包,还各种秀恩爱、狂掷催泪弹,变着花样虐观众,演技让人点赞。(腾讯娱乐评、新浪娱乐评)
  • 代表作品 五号特工组、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都挺好、家的N次方、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完美关系

获奖记录

2011 2011夏季电视剧互联网盛典最佳女新人奖 家的N次方 获奖
2011 乐视影视盛典年度电视剧最佳新人奖 家的N次方 获奖

其它介绍

万事成传媒与国内众多知名经纪公司、艺人工作室长期紧密合作,我们不仅做明星代言的输出,更为广告主的品牌统筹规划,以丰富优质的明星资源为导向,精选合适的品牌形象代言人,让企业品牌广告投放脱颖而出;明星代言,明星代言公司,高露代言费,高露肖像代言多少钱13466609726。企业明星代言及广告投放策略一起解决。


如您想了解明星代言流程,电影广告植入,电视剧广告植入,综艺广告植入,赛事广告植入,请联系万事成传媒13466609726。


更多明星代言明星代言费
杨颖代言费张璇代言费刘晓晔代言费关晓彤代言费刘朵朵代言费郑亦桐代言费沈梦辰代言费麦迪娜代言费
解惠清代言费童瑶代言费张馨予代言费贾静雯代言费应采儿代言费柳岩代言费张天爱代言费黄圣依代言费
赵文琪代言费关凌代言费高露代言费金铭代言费潘阳代言费王琳代言费刘芸代言费李湘代言费
倪妮代言费马伊琍代言费高圆圆代言费陈数代言费林心如代言费黄奕代言费刘涛代言费佟丽娅代言费
唐嫣代言费颜丹晨代言费戚薇代言费韩雪代言费江疏影代言费鞠婧祎代言费王丽坤代言费陈妍希代言费
赖雨濛代言费张晓龙代言费黄晓娟代言费黄俊鹏代言费老戏骨代言费

产品内容:品牌方向艺人或其商务经纪公司购买一定数量(一般为6张以内)的艺人自有版权形象照片的使用权,用于品牌或产品的平面宣传。此合作为非独家形式,即艺人可同时再接受同行业其他品牌的商务邀请,明星称谓为形象大使。

使用方式:平面广告及媒体:包装、报纸、杂志、灯箱、网站、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公共汽车车身广告、 广告小礼品(非卖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

付款方式:在线签约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使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增加使用地区请联系我们。

产品内容:品牌方邀请艺人出席企业既定时间、地点、形式的现场商业活动,为企业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工作内容:活动嘉宾: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包括后场时间;合影在10张以内;媒体采访;现场互动。

演唱嘉宾:现场演唱歌曲。

直播活动:直播互动。

表演嘉宾:现场表演节目。

使用方式:只针对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

付款方式:2次 签约当日或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付全款的50%,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

使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增加使用地区请联系我们。

产品内容:品牌方邀请艺人担任公司或旗下品牌、产品形象代言人,艺人须按照双方合作协议为品牌提供相应的形象代言服务,同时需参与一定数量的代言工作,如:平面拍摄、影视拍摄、公关活动等工作。明星称谓为形象代言人。

工作内容:平面拍摄: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8小时工作,包括化妆、换造型及用餐时间。

影视拍摄: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12小时工作,包括化妆、换造型、用餐及录音时间。

商务活动: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2小时工作,从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工作结束(包括候场时间)。

使用方式:
1.平面广告及媒体:包装、报纸、杂志、灯箱、网站、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公共汽车车身广告、 广告小礼品(非卖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
2.影视广告及媒体:经由中国大陆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的电视频道(包括有线、无线及卫星频道)和电影、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10秒、15秒、5秒。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

产品内容:品牌通过艺人在电商直播平台的个人/品牌/第三方直播账号对品牌产品进行相关的介绍推荐,通过视频直播及直播素材授权的形式进行产品销售。

直播回报:
1.每款产品讲解时长5-8分钟
2.明星微博/微淘提前预热
3.直播当天授权直播产品使用“XXX明星推荐”
4.平台推荐:banner、中插、弹窗等(视实际情况而定)
5.直播期间高品质艺人推荐产品视频切片

肖像使用权:艺人直播海报/视频/gif等直播素材放在宝贝主图或详情页使用X个月,仅限淘内渠道。

自媒体传播:
1.抖音短视频发布:直播素材切片短视频种草
2.橱窗链接:品牌单产品链接,停留时间3个月

使用方式:只针对艺人对该产品进行推荐的素材进行直播平台范围内的营销使用。

付款方式:套餐费用+20%-30%抖音带货分成

热门艺人

热门广告植入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