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

贾静雯(Alyssa Chia),1974年10月7日出生于台湾省台北市,祖籍天津市,华语影视女演员、节目主持人。
1990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佳家福》。1997年,出演家庭剧《四千金》。2000年,其主演的古装剧《飞龙在天》获得了台湾电视剧年度收视冠军。2001年,贾静雯将工作重心转向内地,并主演了传奇剧《大汉天子》。2002年,凭借武侠剧《倚天屠龙记》在内地赢得颇高关注度。2003年,贾静雯获得FHM全球百大性感美女亚洲区冠军。2006年,主演现代剧《悲伤时唱首歌》。此后几年,她相继出演了传奇剧《太平公主秘史》、剧情片《不能说的夏天》等影视作品。2019年,贾静雯凭借现代剧《我们与恶的距离》获得第54届电视金钟奖戏剧节目女主角奖。
当前位置:首页 > 明星代言

艺人信息

  • 姓  名 贾静雯
  • 别  名
  • 英  文  名 Alyssa Chia
  • 国  籍 中国
  • 民  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4-10-07
  • 星  座 天秤座
  • 身  高 160 cm
  • 体  重
  • 艺人地区 台湾省台北市
  • 毕业院校 北京电影学院
  • 个人爱好
  • 婚  姻 已婚
  • 配  偶 修杰楷
  • 职  业 演员、主持人
  • 人物评价 甜美、妩媚、可爱、清丽、性感,贾静雯在粉丝心中的形象无法简单地用一个词来概括,在台湾有“戏剧天后”之称的她,在镜头前风情万种,她的美丽曾让她一举摘下FHM全球百大性感美女票选的华人后冠,她时而妩媚时而清纯,眼神清澈,笑容自然,天衣无缝(新浪网评)。
  • 代表作品 倚天屠龙记、至尊红颜、大汉天子、我们与恶的距离、太平公主秘史、超人气学园、飞龙在天、瀑布

获奖记录

2019 第54届台湾电视金钟奖戏剧节目女主角奖 我们与恶的距离 (获奖)
1998 台湾电视金钟奖戏剧类最佳新人奖 四千金 (获奖)
2003 FHM全球百大性感美女亚洲区第一名 (获奖)
2014 最终梦想年度时尚魅力女性颁奖盛典亲情天使奖 (获奖)
2013 第1届明星街拍盛典年度最佳街拍形象奖 (获奖)
2011 品位盛典年度风尚品位艺人 (获奖)

其它介绍

万事成传媒与国内众多知名经纪公司、艺人工作室长期紧密合作,我们不仅做明星代言的输出,更为广告主的品牌统筹规划,以丰富优质的明星资源为导向,精选合适的品牌形象代言人,让企业品牌广告投放脱颖而出;明星代言,明星代言公司,贾静雯代言费,贾静雯肖像代言多少钱13466609726。企业明星代言及广告投放策略一起解决。

更多贾静雯代言广告案例:
贾静雯代言《雪鹰领主》手游,贾静雯代言DHC,贾静雯代言艾美特电器,贾静雯代言乐孕品牌,贾静雯代言好丽友游游大王软糖,贾静雯代言汤普森,贾静雯代言Bubugo

如您想了解明星代言基本流程,电影广告植入,电视剧广告植入,综艺广告植入,赛事广告植入,请联系万事成传媒13466609726。


更多明星代言明星代言费
杨颖代言费张璇代言费刘晓晔代言费关晓彤代言费刘朵朵代言费郑亦桐代言费沈梦辰代言费麦迪娜代言费
解惠清代言费童瑶代言费张馨予代言费贾静雯代言费应采儿代言费柳岩代言费张天爱代言费黄圣依代言费
赵文琪代言费关凌代言费高露代言费金铭代言费潘阳代言费王琳代言费刘芸代言费李湘代言费
倪妮代言费马伊琍代言费高圆圆代言费陈数代言费林心如代言费黄奕代言费刘涛代言费佟丽娅代言费
唐嫣代言费颜丹晨代言费戚薇代言费韩雪代言费江疏影代言费鞠婧祎代言费王丽坤代言费陈妍希代言费
赖雨濛代言费张晓龙代言费黄晓娟代言费黄俊鹏代言费老戏骨代言费

产品内容:品牌方向艺人或其商务经纪公司购买一定数量(一般为6张以内)的艺人自有版权形象照片的使用权,用于品牌或产品的平面宣传。此合作为非独家形式,即艺人可同时再接受同行业其他品牌的商务邀请,明星称谓为形象大使。

使用方式:平面广告及媒体:包装、报纸、杂志、灯箱、网站、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公共汽车车身广告、 广告小礼品(非卖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

付款方式:在线签约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使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增加使用地区请联系我们。

产品内容:品牌方邀请艺人出席企业既定时间、地点、形式的现场商业活动,为企业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工作内容:活动嘉宾: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包括后场时间;合影在10张以内;媒体采访;现场互动。

演唱嘉宾:现场演唱歌曲。

直播活动:直播互动。

表演嘉宾:现场表演节目。

使用方式:只针对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

付款方式:2次 签约当日或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付全款的50%,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

使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增加使用地区请联系我们。

产品内容:品牌方邀请艺人担任公司或旗下品牌、产品形象代言人,艺人须按照双方合作协议为品牌提供相应的形象代言服务,同时需参与一定数量的代言工作,如:平面拍摄、影视拍摄、公关活动等工作。明星称谓为形象代言人。

工作内容:平面拍摄: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8小时工作,包括化妆、换造型及用餐时间。

影视拍摄: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12小时工作,包括化妆、换造型、用餐及录音时间。

商务活动: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2小时工作,从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工作结束(包括候场时间)。

使用方式:
1.平面广告及媒体:包装、报纸、杂志、灯箱、网站、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公共汽车车身广告、 广告小礼品(非卖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
2.影视广告及媒体:经由中国大陆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的电视频道(包括有线、无线及卫星频道)和电影、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10秒、15秒、5秒。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

产品内容:品牌通过艺人在电商直播平台的个人/品牌/第三方直播账号对品牌产品进行相关的介绍推荐,通过视频直播及直播素材授权的形式进行产品销售。

直播回报:
1.每款产品讲解时长5-8分钟
2.明星微博/微淘提前预热
3.直播当天授权直播产品使用“XXX明星推荐”
4.平台推荐:banner、中插、弹窗等(视实际情况而定)
5.直播期间高品质艺人推荐产品视频切片

肖像使用权:艺人直播海报/视频/gif等直播素材放在宝贝主图或详情页使用X个月,仅限淘内渠道。

自媒体传播:
1.抖音短视频发布:直播素材切片短视频种草
2.橱窗链接:品牌单产品链接,停留时间3个月

使用方式:只针对艺人对该产品进行推荐的素材进行直播平台范围内的营销使用。

付款方式:套餐费用+20%-30%抖音带货分成

热门艺人

热门广告植入

新闻推荐